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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其资质延续审查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9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全省施工、监理企业资质,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3〕1450号)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信息由企业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www.ahgcjs.com.cn)进行填报,由各市、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同时对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网上登记。各市、直管县动态核查合格企业,系统自动提交至我厅终审;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由各市、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汇总表》,统一上报我厅。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工程监理企业 张行远 0551-62871551
建筑施工企业 卢立新 0551-62871513
技术服务电话 安徽德拓18156531024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