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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2013年二批高成长性培育企业申报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十二五”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市政府已批准97户企业列入我市“十二五”高成长培育工程。为做好97户高成长企业2013年度奖励、考核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初审后,按时点要求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地点
各培育企业向所属辖区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集中报送市经信委运行处,市经信委不单独受理企业报送材料。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1日-10日;
2、县区报送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15日;
三、申报材料
1、培育合同(复印件)
2、企业申请奖励表
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包含:年度目标完成进度、相关措施,以及完成下一年度目标所采取市场开拓、投资等措施。
4、国家统计局B204-1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5、国家统计局B203表:财务状况
6、年度企业完税确认证明表及明细表
7、对合并计算产值或税收的企业需提供公司之间关联或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8、企业年度财务年报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企业申报材料将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相关内容,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各企业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要求提交,要求材料完整、印章齐全、联系人明确、装订成册,上报材料一式三份。
3、各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加盖审核意见后集中报送。所有材料必须按上报时点要求上报,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附件:
1、合肥市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高成长企业培育工程奖)
2、2013年度企业完税确认证明表
3、2013年度企业完税证明汇总表
4、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联系电话:63538560、63538561 
2014年3月25日
高成长企业资金申请表(附表1-3).xls
附件4: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