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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各方负责人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落实省市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各方负责人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各方负责人员(业主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二、报名地点:
合肥建筑业培训中心(高新区科学大道120号 电话:0551-65320978 0551-65396286)。
三、报名时间:
5月5日-9日:庐阳、瑶海、包河、蜀山四区(含政务、滨湖)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负责人员; 5月12日-16日: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巢湖经开区四开发区及长丰、肥东、庐江、肥西四县和巢湖市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负责人员。
四、相关要求:
1.报名宜以单位(公司、或分公司)统一汇总名单后,到合肥建筑业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及电子版。
2.教育培训将分批分期进行,具体培训时间报名时另行安排。
3.每期教育培训结束后,我委将公布参加教育培训的学员名单,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上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
4.本次教育培训免费,请各参训学员自备纸笔,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教育培训。
附件: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教育培训报名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