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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棚户区改造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近几年来,该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从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城市弱势群体、改善城市形象、打造优良城市环境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群众居住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41082户,面积37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6.4亿元;基本建成1.4万套、面积127万平方米,安置入住1.35万户。2014年,省政府下达该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37145套(户),目前全市24个棚户区新建项目已开工9个、5534套。
    一、主要措施及做法
   (一)坚持统一指挥,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指挥组,建立审批制度和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计划,为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实施指挥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现场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进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努力把好事办好办实。一是统一规划。依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深入开展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对棚户区规模、房屋和居民状况、基础配套设施和居民改造意向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认真编制了2013—2017棚户区改造规划,规划安置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127482套;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先搞好各种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再实施道路、绿化等建设,提高被改造地块的整体功能和环境质量,防止棚户区改造后再变成新的棚户区。二是科学设计。把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相结合,统筹考虑城市总体发展,通过对改造项目的区位、市场潜力、城市空间布局、环境和道路等综合评价分析,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新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有机结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设计单位,通过多个方案的比较选择,保证拆迁户能够住上“满意房”。三是高标准建设。综合考虑道路、公交、绿化、休闲、医疗、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的现状和需求,合理确定各类配套设施的种类、规模及空间布局,促进公共资源的共享性和均衡性,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同时,严格规定回迁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建筑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保证房屋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确保群众得到实惠,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与保障房政策有机结合,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用最大的耐心、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拆迁和野蛮拆迁行为,依法落实补偿与安置政策。积极组织动迁工作人员深入到拆迁户家中,大力宣传补偿安置优惠政策和开发企业信誉,承诺保证回迁房建设质量,做到让利于民,引导群众尽快搬迁,使群众自愿配合拆迁工作。同时,依法维护正常的拆迁秩序,坚持先拆违、后拆迁。在棚户区安置上,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实物安置的就地安置位置均为改建地段、闹市区的好地段,异地安置均为城市新区发展的核心地段。
   (四)坚持多元化操作,多渠道筹资改造。改善与提高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目的。为妥善补偿安置拆迁户,实行对合法建筑拆一还一,就地还原和异地安置相结合,对房屋给予合理补偿、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减轻群众负担。该市建立了建投集团、药都地产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平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打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专项贷款。
   (五)坚持全过程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建设质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紧、规模大、进度快的要求下,该市特别注重棚户区建设的工程质量,确保安置房质量达到或超过普通商品房标准。一是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全面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努力建成质量好、管理优、配套齐的安置房小区,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开展巡查调度工作,通过不间断开展建设、分配、质量和后期管理等方面的巡查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强化质量督查,市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坚持对棚户区工程质量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质量督查力度,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质量。五是建立安全信息化网络,实施棚户区建设远程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二、取得的成效
    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棚户区改造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三县一区均实施了棚户区改造,改造数量从2010年的4833套(户)至2013年15495套、2014年的37145套(户),分别增长3.2倍、7.69倍。棚户区改造对象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改造后达到39.8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对象家庭改造前人均住房面积是28平方米,是改造前的1.42倍。城镇居民家庭基本居住条件切实得到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棚户区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棚户区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78295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58100万元,增长3倍;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住房供需结构得到改善,为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有效供应大幅增加,类别结构不断优化;棚户区改造不仅增加了城镇住房有效供应,而且推动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较强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