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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助力小微企减税
省地税局切实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日前推出系列简化小微企业减税流程,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
简化流程首先取消了前置审批。企业可以对照政策,自主判断是否享受优惠,不需要征求地税机关任何意见。二是减少资料报送。月(季)度预缴时,满足小微优惠条件的企业可直接申报填写减免税,不需要另报任何资料。三是简化备案手续。汇算清缴时,凡年度申报表上填写有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的企业,不需要再向地税机关报送备案资料。同时,省地税局一方面制定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和效应评估着手,千方百计扩大小微企业受惠面;另一方面将此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刚性考核方式,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据了解,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不超过6万元扩大至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