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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4〕568号)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积极申报,并于2014年6月6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汇总报送市经信委节能处,同时提供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文件。
联系人:班业群,电话:0551-63538802;邮箱:nyb8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