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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新型工业化政策正式发布

      我市自2005年 “工业立市”战略实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构建了我市工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这种政策体系经过数年运作,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和发展环境的“金字招牌”, 在今年的政策调整中,力求做到一方面注重传承与发扬,另方面注重创新与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于去年底启动产业扶持政策调整工作,2014年5月27日正式印发,5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发布。
  今年工业政策调整体现“四个转变”:一是资金变基金。工业政策中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市政府安排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重点支持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的行业和企业。产业基金投入占工业专项资金比重不低于50%。二是无偿变有偿。修订前的政策100%是事后无偿奖补,今年只保留15%-20%继续实行无偿投入,只奖励在全省、全国具有示范意义,作出突出贡献的事项,奖补额度与税收贡献相挂钩。目前保留的政策有企业创新奖励、信息消费奖励、两化融合奖励、节能奖励等。其余均采用有偿投入方式。三是由分散变集中。市级政策中奖励金额不得低于50万,小额、零星奖补政策由县(市)区、开发区承接,集中资金扶优扶强。四是事后变事前事中。事后奖补资金大多属于“锦上添花”,今年充分体现 “雪中送炭”,采用“借转补”的方式,在企业最需要资金的事前、事中阶段投入,发挥财政资金事前引导作用通过实行“合同约定目标,预拨专项借款,绩效考核后转作补助”的拨付方式,提高产业资金的有偿使用效益,如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支持、多层标准化厂房补助均采用此方式。“借转补”资金占工业专项的30%。
此外,注重财政金融结合,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相结合,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信贷、担保、信托等金融机构,多渠道增加对产业的投入。工业政策中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对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周转金贷款给予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