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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程序,积极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