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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我省分级监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6月30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日前进一步严格产品质量风险监控信息处置,明确质监部门可以根据风险监控信息的危害程度,约谈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于风险监控信息的危害程度较重或未进行整改的企业,省质监局将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
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叶炎介绍,该局设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中心,负责对风险信息进行初步研判和实施分级。确定为一、二级风险信息的,6小时内报送省质监局,省局在收到报告后12小时内,以书面、电话等方式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的,12小时内报送省质监局,省局在24小时内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报送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风险监控预警中心将依据风险监控结果,组织有关评估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风险处置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质监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