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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信息消费类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以及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我市宽带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建设,现就申报2014年信息消费类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从事软件和电子产品制造、智能终端制造、宽带应用研发、信息化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电信运营企业市级分公司;
2、申报项目: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消费项目。
二、信息消费项目
1、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宽带网络提速改造工程,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和无线网络覆盖工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等。
2、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于物联网的新一代数字家庭产品及智能移动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智能终端产品芯片、应用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下一代互联网、未来网络与新一代移动通信的芯片、器件、设备、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等。
3、信息内容消费应用。基于智能终端的数字出版、互动多媒体服务系统开发,二维码技术及应用,智能语音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面向企业和个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
4、信息技术与服务。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及应用,身份认证、数据备份、安全评估等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开发及应用,信息高速传输技术应用,基于互联网的软件服务(SaaS)技术应用等。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筹划、积极申报,填写项目入库申报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于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前报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电话:63538782。
附件:2014年信息消费类项目入库申报表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