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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房产局多措并举严把安置房质量关
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08年以来,滁州市由市房产局负责建设的安置小区达40个,面积共482.9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25.3亿元。目前已竣工项目27个,尚有13个项目在建。安置房建设质量的好坏,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市房产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安置房质量安全。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市房产局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制实施办法》,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相关单位在保障房建设中做到“有书可诺、有表可依、有牌可查、有碑可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是严把材料关。在建筑材料审核环节,市房产局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取样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报告要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确保原材料“应检尽检”,从源头上遏制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三是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样板引路”制度是市房产局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的一项管理创新,该制度用样板质量检验实体质量,达到“以预防为主”的目的,从加强对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样板引路的样板工作延伸到每道工序,每个分项、分户验收等工作中。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为保证建设过程透明化,市房产局聘请回迁户担任“质量监督员”,随时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房屋质量,并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查,确保将安置房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五是建立包保巡查责任制。今年以来,为全力推进安置房工程建设,市房产局建立了包保巡查责任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责任人,对在建13个安置小区进行包保分工,每周现场巡查不少于两次,现场调度工程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坚持倒排工期,细化各环节施工要求和时间节点,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六是成立维管中心。为加强安置小区交付后的维管工作,市房产局专门成立了安置小区维管中心,抽调专人开展工作,研究出台维管中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明确各方建设主体的责任,加快房屋质量缺陷维修速度,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