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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认真做好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筹备工作,组织我市参展工作,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4〕1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有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我市此次有5户企业参展名额,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辖区内的节能环保企业报名参展,我局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
二、拟参展企业需提供参展企业与展品的文字材料,以及5张分辨率在300左右的JPG格式图片材料,于9月2日前上报市中小企业局。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利用中博会展示、交流、贸易的平台契机,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知名民企的合作,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扎实推进我市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9月25日前将第十一届中博会参加人员名单反馈至市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陈华东,电话: 6353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