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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城管执法局“一二三四五”规范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和堆放管理

    按照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黄山市城管执法局采取“一二三四五”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该市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该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一是召开一次会议,明确职责分工。8月15日下午,召集黄山市住建、公安、交通、规划、环保、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并邀请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就如何贯彻落实省直五部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座谈讨论,共商下一步黄山市加强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意见,并就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达成统一认识。
    二是出台两份文件,强化依法监管。一是联合市住建、公安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深入宣传发动、强化工作督查等举措强化工作组织保障。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宣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导则培训和自查自纠工作,大力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工作。
    三是严把三个关口,突出过程管理。一是严把“源头”管理关。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对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的建设、施工单位按“五到位”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渣土运输车辆乱拉乱倒、抛撒滴漏等污染环境行为。二是严把“中间”运输关。会同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建筑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擅自偷拉乱倒、不按指定时间路线清运、超载超限运输、不加盖密闭泄漏遗撒等违规行为,有力震慑了渣土车主和违法违规施工单位。三是严把“末端”消纳关。编制建筑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规划并实施高标准建设,责成已有建筑垃圾堆放场做到管理要有人员、工作要有制度、处置要有台账、场内实行分类堆放、防尘运输并力争实施数字化管理。
    四是创新四种督查,确保工作成效。一是联合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和黄山经济开发区的渣土运输和堆放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现场考查。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和垃圾堆放场,现场指导督查,规范管理工作。三是问卷调查。就扬尘污染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四是信息化督查。充分运用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天网工程、卫星遥感技术等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监督和指导。
    五是建立五项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对建设扬尘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保证信息畅通、联络及时,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四是建立联席会机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五是建立审批和执法案件抄告制度,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范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应知晓并进行有效监管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抄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