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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20日止。请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通知辖区内已通过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及时复审,组织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企业积极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材料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委节能处(汇总表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勇 郭梅  联系电话:63538803,邮箱:nyb8803@163.com。
    附件1、××市(县)2014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汇总表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劳务)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1:××市2014年第三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汇总表.xls             
附件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劳务)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申报材料目录.doc
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2 ).doc 

财税[2011]115号.doc 
财税[2008]156号.doc  

财税[2008]117号.doc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