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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住建委严把四关加强建筑节能全程监管

    近年来,马鞍山市住建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全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过程管控,严把“四关”,有力促进了建设领域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新开工建筑节能项目556.9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668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13.04兆瓦,绿色建筑示范面积44.22万平方米。
    一严把设计关。将建筑节能纳入施工图审查工作重点,已累计完成309大项新建建筑节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区规划范围内全部推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节能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严把材料关。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和材料送检见证取样制度,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材料备案制度,未进行送检和备案的节能材料不得在现场使用。
    三严把施工关。注重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行为的全程监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单位应将建筑节能工程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细则,监督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建筑节能责任和义务。
    四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对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