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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八公山区完善措施开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新局面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要求,严格落实建立区、镇(街道、林场、经开区)、村(社区)三级巡查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新增违法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对于违法建设整治,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实行县区总指挥,乡镇总负责。对于剩余存量、巡视组交办以及重点区域内的违建,逐个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至乡镇、街道、经开区,明确拆除时间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账制度。
二是严格督察通报。成立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考核督查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拆违办等部门组成。定期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行跟进督察,打分排名,通报结果,据实核销。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影响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度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经反复催办后,仍未整改的,将案件移交区纪委督办处理。同时,该区坚持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该区修订出台《八公山区查处违法建设问责办法》、《八公山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积极主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进展缓慢、不主动作为的,予以严格问责。同时,违法建设整治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