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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初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9月24日,由省标准化研究院主持起草的《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术语和定义》3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由此,安徽省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截至目前体系共有 6 个标准,分别是:《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DB34/T 2140-2014)、《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划分》(DB34/T 2141-2014)、《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DB34/T 2188-2014)、《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DB34/T 2189-2014)、《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术语和定义》(DB34/T 2187-2014)、《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报告》(DB34/T 2142-2014)。
    这 6 项地方标准参考借鉴全国其他省份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结合安徽省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厘清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在逻辑,量化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确定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明确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方法,依托国家产品质量信用平台和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开创性推动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