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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和省经信委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全面掌握我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信息化发展现状,正确引导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2010年以来评为市级(含国家、省)两化融合示范的工业企业。
二、评估方式及内容
评估采取企业自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企业自评、实地审查以及综合评估,确定优秀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及成效、信息安全保障、创新能力建设等几个方面。
三、有关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估自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于2014年11月7日前将企业自查表(一式一份)收集汇总报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
2、根据自评结果,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综合评估。现场审查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立志,电话:63538782。
附件: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估自查表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