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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兑现合肥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标准化 工作的意见中有关政策奖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2〕69号),现就申报政策奖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6日
    (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质监局窗口。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政策奖补的企业需是在合肥地区注册、登记并纳税,且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的企业。
    2、申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奖补的批准、发布的标准正式文本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6日。
    3、申报省、市级地方标准;国家、省、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奖补的证书或批准文件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6日。
    三、申报范围
    申报政策奖补范围为列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合政〔2012〕69 号)第九条、加大政策奖补中第(1)款至第(10)款。
    四、申报材料
    申报政策奖补的企业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仅限申报奖补)。
    2、申请国际标准应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和文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提供标准的文本和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3、申请省、市级地方标准奖补的,应是主要草单位,并提供标准文本和批准发布实施文件,及标准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4、申请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省、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奖补的,应提供批复或授奖文件,及标准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5、申请国家级或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奖补的,应提供相关项目批准文件、证书,及标准项目申报表(附件2)、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联系人:标准化处 张先铃,电话:0551-62882745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标准化工作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