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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出台新政促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淮北市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供应量较大、销售面积大幅下跌、开发企业资金紧张等情况,出台了《关于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淮政〔2014〕46号),以合理引导居民释放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实行住房保障多元化。创新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通过团购商品房安置等方式,大力推行市场化安置;丰富保障房筹集方式,从以建为主到通过市场综合解决。
    二是鼓励外地居民来淮购房兴业。适当放宽购房贷款条件、降低户籍准入门槛,积极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引导周边居民集聚。
    三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通过搭建“房产超市”、契税财政补贴、金融机构放宽购房贷款条件、适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措施,合理释放首次置业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四是积极为企业松绑。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分级监管,商品房销售备案价格不再审核,推进企业缴纳的相关费用和保证金性质的各类资金的后置工作,在工程报建阶段应缴纳的人防、墙改、散装等各类行政性规费延缓至办理预售环节缴纳。
    五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与引导。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房屋供应结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及时发布市场运行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对市场异常变化、突发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定风险应对的应急预案。建立房地产市场协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