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芜湖市PPP模式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应用——以芜湖华衍水务为例

    PPP模式是指“公私合营”模式,是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本质上是私人企业进入公共领域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代公共事业管理市场模式的内在要求和趋势。    
    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投融资已经在逐步地退出竞争性生产领域,但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看,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项目投资方面的压力仍将有增无减。但这些无偿投资全部要靠政府财政是不现实的,无论是通过国债转贷、地方政府向银行贷款融资、还是向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或国际银团的借款等融资方式,虽然能够缓解投资短缺,但是这些所有的融资形式都是在单方面增加政府财政压力和负担,而且随着债务依存度的提高这种融资方式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部分国有股本退出,政府将获得财政收入;而在多元化之后,企业经营效益提高、增加税收和余下的国有股本的回报亦将有助于各级财政收入。
    一、芜湖华衍水务合资以来的发展情况
    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芜湖市供水总公司,始建于1938年,是一家具有七十六年历史的老企业。2005年6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在安徽省长江产权交易中心出让芜湖市供水总公司75%的产权,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成功摘牌,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向芜湖市及周边、南陵县城的供水任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占股份75%,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份25%,芜湖市人民政府授予芜湖华衍水务城市供水30年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明确,未来城市供水设施由华衍水务负责,随城市建设同步。公司于2005年8月30日正式注册运营。2012年双方股东增资1个亿,注册资本达4亿元人民币。
    改制前,芜湖供水总公司在岗员工840人,供水能力40万吨/日,DN75以上供水管网742公里,供水客户14万户。合资后,芜湖华衍水务秉承港方股东中华煤气“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配合芜湖城市建设的发展,芜湖华衍先后投资12.5亿元人民币,完成健康路水厂拆迁恢复,扩建杨家门水厂、利民路水厂,建成三山临时水厂,新建三山水厂一期工程,实施了南陵供水工程、长江南路供水工程以及新建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每年投资约4000万人民币对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大大夯实了城市基础设施。 
目前,芜湖华衍水务拥有在岗员工761人,供水能力达到92万吨/日,全市DN75以上供水管网达到1460多公里,供水客户达到 32万户,市区供水普及率达99.9%。水质在安徽省率先达到国家规定的106项生活饮用水标准。有力地保障了芜湖市工商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二、公共事业管理中有效利用PPP模式的几点思考:
    (一)政府对价格的限制作用
    公共事业管理的对象都是关系公众的公共需求的产品,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因此,对施行PPP模式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允许其营利,但要严把价格关,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产品的价格限定在一定水平之下。
    (二)市场为基础
    市场在资源的利用效率上优于政府。公共事业管理中,私人企业代表政府来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共事业管理效率的最大化。这也就是市场为基础的根本原因。
    (三)法制化和规范化
    对于私人能够介入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条件,要利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规范。明确收费的标准,对特许经营期限内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都要法制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私人企业进入公共产品领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保证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的效率。建议对现行的法规政策进行梳理,找出PPP运用所必需的制度和体制框架,解决当前PPP法规政策在立法层级和操作流程方面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的问题。消除障碍,明确规则,逐步构建适宜PPP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四)强化监管
    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和特许经营合同,采取中期评估、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合同履约情况、产品质量与服务效率、运营成本、财务状况、资产维护等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约的项目公司,视情况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运营服务费、罚款、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列入企业黑名单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