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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新政执行首月收效明显
从芜湖市国税局获悉,小微企业税收新政执行首月收效明显,我市共有1075户纳税人申报受益,申报免征增值税款84万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免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受此项新政影响,2014年11月第一个纳税申报期,我市共有1075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其中不含在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据业内人士分析,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执行以来,国家税收优惠的深度及广度体现较为明显,将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