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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部署和厅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系统
    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网上审批系统由“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管理系统”) 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行政服务平台”)组成。企业管理系统整合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的基本信息,实现了对企业和人员信息的统一管理。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须通过此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行政服务平台实现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网上审核、审批、监督监察和流程跟踪等。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审批的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须通过该平台办理。
    登录路径: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资质资格管理——企业管理系统;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ahjst.gov.cn)——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入口—— 行政服务平台。
    二、网上审批工作安排
    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网上审批工作分为试运行和正式运行两个阶段。
    试运行工作自2014年12月15日开始,期间采取“双轨制”,企业除按原申报程序、申报方式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通过企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除按原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审核外,还须通过行政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核。
    正式运行工作自2015年1月15日开始。企业均须通过企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系统打印)和市(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函。我厅窗口不再受理其他形式的申请。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为保证网上信息安全,根据省有关规定,企业和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录企业管理系统时,统一使用CA电子认证证书(CA证书领取方式请在系统登录界面查看《金建通申请指南》)。
    三、组织实施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网上审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办法和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认真梳理、确定本部门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填写初审流程表(见附件1),并确定一名熟悉审核业务、信息技术的同志作为联系人。
    为保证网上审批系统的顺利运行,拟于2014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组织企业集中培训,各市可根据情况,组织本地区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企业可在系统中下载查看系统使用指南,如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25-52349152-8034)。
    四、其他要求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地企业宣传网上审批工作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和技术辅导。对企业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以优质服务确保网上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企业办事不受影响。
    初审流程表和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1月25日前传真至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551-62872720,传真:0551-62886989)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在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赵旭东,电话:0551-62871569)。
    附件:1、市(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初审流程表
         2、会议回执表
 
2014年11月25日
建审函〔2014〕1807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