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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的意见》
为彰显地域特色,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着力打造“山水诗乡、多彩宣城”,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城市建筑设计应遵循节约资源、环保低碳等原则,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注重弘扬地域文化特征,强调建筑布局、设计与周边环境融合,做到“显山、露水、透绿”。
针对当前城市建设中,一些建筑存在贪大求洋、媚俗怪异等问题,《通知》提出该市建筑设计要坚持节能、生态、环保、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将绿化和色彩材质及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等要求纳入规划;对建筑设计规划严格审查,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设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通知还要求,对经核实有违法违规设计的单位将建立“黑名单”制度,2年内不得进入该市承接设计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尊重建筑设计规律,尊重专家意见,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标志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