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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住建委“三个坚持”稳步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截至目前,审核确认符合上岸补助条件的渔户1513户,其中集中建房安置420户,纳入保障房安置727户,分散安置366户。已完成安置750户。一是坚持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安置上岸。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安置方式供渔户选择。该市主要采取三类安置方式:集中建设渔民安置房(或渔民新村)进行安置;纳入保障房安置,包括提供廉租房或公租房给其租住,以优惠价格出售保障性住房;分散安置,包括鼓励自购商品房并发放购房补贴,允许自建或修缮加固。二是坚持渔民作主,充分尊重渔民意愿。开展摸底核实,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渔民居住的老旧房屋进行鉴定核实,切实掌握渔民家庭实际情况,实行分户建档。广泛听取渔民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安置意愿,尊重他们的想法。三是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补助条件和审核程序,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建立健全档案材料。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分帐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