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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持续加强全省各级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提升市场服务功能,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有效期延续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4〕1709号)要求,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78家原取得《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的单位按时递交了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有效期延续申请资料,另有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招投标中心等2家单位递交了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申请资料。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复核,该80家单位有形建筑市场均为合格,决定颁发新的《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请该80家单位于2015年1月31日前到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领取新的《安徽省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
    联系人:何传波,联系电话:0551-62628921。
    附件:核发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的80家单位名单
 
2014年12月10日
核发有形建筑市场合格认定书的80家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