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芜湖市定指标,全面保障建筑施工临时环境质量

    日前,芜湖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芜湖市2014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临时管控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方案的通知》,全面保障建筑工地周边环境质量。
    根据方案,芜湖市建筑工地环境总体目标:确保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PM10日均浓度低于83 ug/m3。防止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行业目标:大力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减少因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生产、拆除工程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芜湖市将根据空气 PM10日均指标实行分级管控:一般性管控:PM10日均浓度值低于 90 ug/m3且实时值低于120 ug/m3,采取一般性管控措施。实行时间为除应急管控期间以外临时管控时期。应急管控:PM10日均浓度值连续 2 日超过 90 ug/m3或实时值超过120 ug/m3,则产生上述监测数据的站点所在区域应进入应急管控状态,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应急预案启动:PM10实时浓度值超过200 ug/m3,对照《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等级。实施应急管控措施启动24小时后,PM10日均浓度值低于90ug/m3且实时值低于120 ug/m3,方可解除应急管控,恢复一般性管控。
    该市要求全市所有建设单位要从全市一盘棋高度充分认识临时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对照责任分工,逐项梳理,确保责任到人、管控到位,督促各施工企业、混凝土搅拌企业、拆除企业制定管控方案。对于限产停产企业、停工工地以及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专人负责、专人驻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