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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行业主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方便办事人,我厅组织开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打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将系统使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运行时间
    自2015年1月1日起,系统试运行。自2015年3月1日起,系统正式运行。系统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业务系统”登录。
    二、证书打印范围、地点
    我厅审批(含委托审批)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信息变更、增补、换证等,均使用该系统打印。其他企业资质证书打印暂按原定程序执行,后期逐步纳入到系统统一打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系统试运行期间,企业可就近到企业注册地的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打印证书,也可到我厅窗口打印证书。系统正式运行后,我厅窗口一般不再打印规定范围内的企业资质证书,统一由省辖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打印。
    委托审批的资质证书提前签章工作按《关于我厅窗口开展委托审批项目提前签章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审函〔2013〕9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系统试运行工作,抓紧组织制定系统运行的配套制度、措施,协调落实必要的设施设备,明确专人负责证书打印相关工作。
    (二)做好技术保障。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保障网络畅通,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系统应用安全。
    (三)开展应用培训。我厅将举办系统应用培训班,对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打印人员进行应用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另行通知。
    系统试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联系人:李远疆,联系电话:0551-62999768。有关技术应用问题,请与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赵旭东,联系电话:0551-62871569。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