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宿州市住建委四抓手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为积极推动全市住建系统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建设事业发展大局的和谐稳定,宿州市住建委自觉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四个抓手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了社会稳定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将综治工作的重点层层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委属相关单位,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对干部职工进行治安防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及时排查影响本系统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问题,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化解各种矛盾。
    二是注重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委属各单位加强平安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专题学习、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大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工作的热情。
    三是落实责任,积极履行职能。要求各委属单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层层有责任,家家有目标。着重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农民工队伍管理、城市建设房屋拆迁、信访维稳等管理工作,委属单位和各科室都结合工作职能,分别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相关措施。
    四是积极探索,深化工作成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对因整治工作措施不落实,突出治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将综治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