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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第二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合建建管[2014]35号),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企业自查、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及我委核查,现将检查合格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凡名单中为2013年首次申报资质以及超过资质监督检查有效期的企业,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携带全套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办理资质动态监督检查签章手续,四县一市企业由辖区主管部门指定来人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凡2014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检查仍未整改完成的企业,我委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条件予以核定,核定不合格的将予以撤回资质。
特此通知。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