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关于2014年第十二批省厅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网上申报)

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省厅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申报企业如对公示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申报企业将陈述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建委窗口(四个县、巢湖市经初审单位出具公函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异议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截止时间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0日
    联系地址:市城乡建委政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551-63538821   63537064
    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办证大厅
    邮政编码:230071
    注意事项:1、请第十二批委托二级名单内的企业,按申请表里的名单,没有在安徽省工程信息网上未申报的初级职称人员,提交(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电子档一份,送至合肥市建委窗口(四个县、巢湖市经初审单位出具公函统一上报)或者发送到邮箱hfsjwck@163.com2、本次公示不同意企业,合肥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将网上申报信息统一打回,企业在公示期内,整改后重新上报安徽省工程信息网,并递交书面的陈述报告一份,报建委窗口(四个县、巢湖市经初审单位出具公函统一上报)。
 合肥市2014年第十二批建筑业企业委托二级资质审查意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