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陆明林等14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张广东等30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洪桂生等25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 杨勇等5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附件:1.陆明林14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合格
人员名单
2.张广东等30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合格
人员名单
3.洪桂生等2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合格
人员名单
4.杨勇等5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