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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报2015年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拟支持方向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贷款工作,近日,省经信委印发了《关于上报2015年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拟支持方向的通知》(皖经信中小融资〔2015〕11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一、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担保资金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积极落实好资金使用对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尤其是带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赶超将发挥积极的效应,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负责指导各产业集群专业镇,结合本镇近期发展需要,提出2015年专项贷款拟支持该镇发展的方向,支持重点为已批准的特色产业为主,也可适当调整新成长的产业(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请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统一填写汇总申报表(见附件),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市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陈华东,电话:63537877,邮箱:chd132118@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