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的内容
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新政推出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集成电路产业格局深度调整,技术变革演进步伐加快,已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自2000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等集成电路产业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此次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原有政策体系基础上,扩大了可享受相关财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范围,进一步体现了促进产业升级的导向作用,奠定了行业新一轮的增长基础。
安徽省委、省政府一贯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于去年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4〕18号),提出了我省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目标、原则、重点、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力图打造形成以合肥为中心、辐射皖江城市带、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特色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2014年,全省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产值57亿元,君正微处理芯片、杰发汽车电子、北方通用MEMS等一批项目正在加速实施,家电、汽车等优势产业的本地应用需求旺盛,中电科技38所、43所和中国兵器214所等国家级集成电路专业研究机构聚集,中科大、合工大、安大等微电子学科构成的科教资源突出,聚焦突破、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初步具备。此次《通知》的发布,对我省正在成长中的集成电路企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