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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推函〔2015〕348号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关于继续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第七项行动计划“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贯标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与工业融合发展的具有前瞻性和探索性的重要工作。
二、各市经信委要认真做好试点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结合试点工作要求,联系辖内先进性企业,以互联网思维谋划试点项目,推进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省内有关企业对照试点主要方向,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积极谋划创新性、前瞻性项目。
三、请各市经信委(重点企业也可直接报送)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签章),报送到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纸质版邮寄请用EMS),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有关附件材料电子文档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刘三新、任素梅,电话:0551-62871764、62871763;电子邮箱:2871764@163.com。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北楼502室安徽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23000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