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6号),进一步做好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工作。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利保障。当前我省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还不尽完善,各地要高度重视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工作,认真组织国发〔2014〕14号文和皖政办〔2015〕6号的学习宣传,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把优化市场环境贯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始终。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企业主体地位,遵循市场规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干预企业的自主决策,要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上做文章、下功夫,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加大地方财税政策支持,妥善使用土地补偿费,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处理好职工安置和稳定职工队伍工作,做好引导和服务,努力为企业兼并重组创造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各地要按照皖政办〔2015〕6号文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的地区,要尽快建立;已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市经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科技、金融、国资、税务、工商、质检、统计、证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解决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不断创新兼并重组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市经信部门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最新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兼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的要求,认真做好兼并重组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工作。要创新工作思路,把企业兼并重组与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业转移、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完善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要找准工作切入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升级;要积极探索设立并购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努力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手段,逐步建立一套行之可效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方法。
五、建立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各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探索建立本地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畅通信息渠道,为兼并重组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要加强经验交流,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及时向我委报送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我委将充分履行职能,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5月4日前将本地区近三年来兼并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典型案例推进等,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同时,填报企业兼并重组案件汇总表、情况表和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与总结报告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方萍、付娜;电话:0551-62871132、15256098229;传真:0551-62871854;邮箱:ah16369@163.com
附件:1. 近3年来企业兼并重组案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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