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皖经信软件函〔2015〕405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
请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择优汇总、推荐盖章后于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电话:63538782。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皖经信软件函〔2015〕405号)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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