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刘磊等12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陈凡等22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卜华君等30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附件:1.刘磊12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合格人员名单
2.陈凡等22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合格人员名单
3.华君等3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5月13日
刘磊等12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