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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减负解困助推建筑业做大做强

为全面了解黄山市建筑业产业结构状况、生产经营状况、新资质就位情况和“营改增”准备情况,近期,黄山市建筑业协会通过采取走访该市三区四县建筑业企业,通过与36 家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当前该市建筑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积极思考和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以期对该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建筑业支柱产业。

一、本市建筑业发展现状

至2014年底,该市共有134家建筑业企业,总承包54家,专业承包62家,劳务分包18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5家,二级资质企业31家,不分等级资质企业1家,三级资质企业79家,劳务分包企业18家)。

改革开放以来,该市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建筑业为该市社会经济发展、改变城乡面貌、吸纳农民工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建筑业对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着无可估量的作用。但是,该市建筑业产值规模较小,外向度低,经营机制不活,产业集中度较差,市场竞争力不强,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整体实力方面与发展要求存在明显差距。同时,还经受着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压级压价、垫资、工程款拖欠等等的严峻考验。尤其是新资质就位带来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企业成本将翻番和“营改增”的推行将加大建筑业压力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该市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广大企业的普遍诉求,是建筑行业的强烈呼声。

二、建筑企业负担重、困惑多、效益低

据调查,该市建筑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垫资施工甚为普遍,几乎成了潜规则

近年来,该市大多数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及其垫资承包现象极为普遍。有的垫到基础完成,有的垫到主体工程封顶,有的几乎整个工程全垫,有的开发商要求施工单位预先购买若干套商品房作为条件,尔后抵扣工程款,更有甚者有的建设单位不仅要求施工单位“软”垫,还要求硬垫——签合同前先打几十万乃至几百万。因此,垫资施工普篇存在,施工企业虽不情愿,但在这种潜规则下,只好硬着头皮,东拼西凑,去“抢”饭碗。

(二)企业缴纳的各种保证金多

施工企业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缴纳的各种保证金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完工后要扣留5%的质量保修金等等。特别是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业主方要求施工单位往往很高,而业主单位并未提供招标担保和支付担保。各种保证金的缴纳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

(三)业主压级压价,低于成本价的恶性招投标情况时有发生

建设工程合同,甲乙双方本应处于平等地位。但现行招投标活动中,往往是业主随心所欲压级、压价,越低越好。而某些招标代理机构多是迎合甲方的意图,某些评标专家的素质亟待提高,且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作出评标结论也是匆忙的,不慎重的。例如:某县一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采取资格后审,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开标结果,有一家企业报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了65%,最终以经济标得满分而中标。施工单位之间的报价悬殊如此之大,下浮比例之高触目惊心,得满分的最低价明显低于成本价,面对这样极不正常的情况,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素质、水平、责任感,亟待提高。据调查,有不少工程的下浮已达到20%甚至30%以上己属正常,显然大大低于成本价。

(四)拖欠工程款仍然严重

近年来,该市清理工程款拖欠,特别是不允许拖欠农民工工资,采取了不少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少建设单位依然“我行我素”,工程结算久拖不决,边清边欠。无钱偿还、有钱不还的情况依然相当严重。如:截至2014年12月底,该市三家总承包一级企业中的黄山市建工集团被拖欠工程款达1.8亿余元;黄山市建设集团被拖欠工程款7600万元;安徽黄山一建被拖欠工程款1600万元,有些企业工程竣工时间已长达5年之久,工程款仍多次催收未果。

(五)投标成本甚高,资源浪费严重

一个几百万元的工程,几十家乃至上百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都要交投标保证金和买标书、图纸(每份标书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都要花很大力气编制标书。每年的此项费用开支相当大。最后中标的只有一家,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综上所述,施工企业是个微利产业,不少单位艰难维持,资金“捉襟见肘”,有的企业相当困窘,苦不堪言。其应得利益受到种种盘剥。有业内人士用“七个一块”来概括企业的资金及利润现状:经营活动中,无形“蚀”掉一块;招投标过程中,被恶性压价“压”掉一块;各种保证金被“交”掉一块;施工过程中被业主要求“垫”掉一块;工程竣工后工程审计中被“砍”掉一块;工程交付使用后被业主“欠”掉一块;各种税费被“缴”掉一块。有一位建筑企业负责人用这样几句话,反映内心的苦衷:“为了工程,经常喝醉,点头哈腰,只欠下跪。追讨欠款,心力交瘁,有苦难言,个中滋味……。”

近年来施工企业利润甚为微薄。“高产值、低效益”的状况,已是该市建筑业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现状。

三、新资质就位工作,企业普遍存在的困惑与问题

(一)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就位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中,绝大多数资质内企业对资质就位工作比较焦虑。据统计,在134家资质内企业中,己有109家企业基本上按新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同专业同等级的资质就位(其中:9家企业因资质标准中取消了三级资质,申请按二级资质就位)。但从摸底统计的企业主要人员情况来看,目前只有13家企业能在第一批中资质就位。其中:一级0家,二级2家,三级11家。由此看出,大多数企业的资质就位情况很不乐观。

(二)企业资质就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影响到企业资质就位的主要因素:一是企业主要人员问题。根据相应的资质标准初步估算,该市现有企业注册类人员859人,实际资质就位人数1119人,缺额260人;中级职称人员共需1470人,实际人数2350;现场管理人员共需2572人,实际人数4201人;技术工人共需5524人,实际1658人,缺额3866人。98%以上企业反映,资质就位涉及的建筑工程中级以上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奇缺。二是资质就位后企业主要人员必须统一在企业缴纳社保。企业普遍认为将给企业增加成倍成本,势必给本来就微利艰难的企业带来更大的压力。三是新资质标准没有考虑到地区经济差异。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山区,受自然条件等制约,经济总量小,与发达地区一样标准,明显不很公平。四是人员培训工作。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对此尚未明确,大多数企业在等待忧虑中,束手无策。

四、为建筑企业减负解困的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建筑业理应列为该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从建筑业对GDP的贡献(占全市GDP的7.5%),对其它产业的拉动,对城乡统筹的作用,对解决“三农”吸纳大量农民工就业等各方面来看,建筑业应当成为该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但当前建筑业在有关经济政策、合同、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属“弱势群体”,存在诸多不和谐、不平等的现象。希望政府把该市建筑业真正列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全面落实《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2011)29号)精神,大力扶持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我们建议和希望:一是坚持科学观,规范合同工期。很多项目的合同工期严重不合理,不仅影响工程质量,而且为了抢工期必然要在人工、辅材、砼中加早凝剂等等,多投入造成利润被过渡挤压。二是税费过重挤占了企业的有限利润空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负征基数都定得过高,即将实行的建筑业“营改增”之所以企业反映强烈,也是因为增值税率11%定高了,不仅没达到税改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目的,反而加重了负担。据调查,装饰行业的负担更重,税改要真正从减轻企业负担着眼,为企业实实在在减负;还有一些税费和规费,对建筑企业还可以减免。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按工程造价3‰收取,费率偏高。此外,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障农民工权益无疑是对的。但应调整定额人工费,以保证保险费费源。其中,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否重复?农民工的季节性,临时性,流动性很强,怎样界定农民工失业?施工企业如何具体操作?如何让农民工真正得到实惠?这些具体问题尚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

当前,该市建筑市场不尽规范,既有建设方行为不规范,也有施工企业行为不规范,还有政府有关部门监控不力的问题。针对几个比较普遍和突出的问题,提出我们的希望和建议。

1、建议对施工招标实施变革,降低施工企业投标成本。建议实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预选承包商”办法。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企业投标成本,减少繁琐的招标程序,还有利于遏制招投标中的腐败。

2、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低于成本价的招投标行为。要取消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最低价中标的规定,一切从工程质量出发,价格应服从质量,价格过低造成的结果只能是牺牲质量,这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低于成本价的招投标行为,违背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有关合理低价原则,且易产生甲乙双方经济纠纷、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不良后果。不能因为是“市场经济”而任其泛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调控,维护有序的正常竞争。工程造价是招、投标的核心问题,涉及甲、乙双方的利益。《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2011)29号),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中第七条“建立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制度和优惠政策”,深受业界欢迎。但在实施中,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控力度,今后对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恶性招投标行为,要抓典型案例,要启动评标管理委员会,对评标情况进行核查,予以纠正,乃至曝光。

3、提高招标代理单位和评标专家素质。该市现有27家招标代理公司,良莠不齐,而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专家几乎可以左右施工单位中标与否。因此,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完善评标制度,建立更加科学的评标办法,提高招标代理公司和评标专家素质,加强他们的责任感,十分重要。

4、要把“双担保”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下来。目前的建筑市场只要求施工企业进行履约担保,没有强制性要求建设方提出“支付担保”,这不符合国际建筑市场惯例。企业普遍反映,很多项目开工时资金就严重缺口,完工后没完没了的拖欠,已经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的源头之一。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必须从法律上规定“双担保”。使建设方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确保资金不落实或解决资金的政策不落实就坚决不发施工许可证,否则由担保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后付不了工程款的后果。二是进一步完善遏制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推行工程支付担保制度,从源头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予以处罚,加大对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制裁力度,强力推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对等责任和履约责任。

5、建议对有关费用加强专项管理。建议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不再扣留在建设单位,而交由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业协会管理。因为现在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已明显加强,且施工过程中,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的共同把关,最后也通过了竣工验收,再扣留5%没有必要。且质量保修期五年内,建设单位的情况可能发生多种变化,若保留在有关质监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既可保证用于质量保修的费用,又可保证保修期满时,及时返还施工单位。

6、建议规范进入该市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企业管理。该市建筑市场一直以来是比较开放的,外来企业对该市的城市建设起到了带动和促进作用,但在实践中,大多数外来企业以挂靠经营为主,没有注册、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备人员,造成年终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街游行或封路行为的不断发生。为防止这类情况再次出现。建议相关部门对入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企业加强管理,杜绝空壳和挂靠行为,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良好秩序。

7、要把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提条件。企业反映现在普遍存在验收难、决算难、审计难,主要是业主钻了现在基建程序上的空子,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采取惯用的几个手法来转嫁矛盾,故意采用拖延决算时间、重复审计来达到不付工程款的目的,由于决算受阻出不来,这一期间还不能算拖欠工程款,诉讼法院都不会受理,而工人工资是一分钱不能拖欠的,所以每年到年底是企业最难过的日子。反过来,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就堂而皇之开始使用建筑产品。大多企业认为,任何商品都必须同时具备质量合格和相适应价格两个条件,才可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建筑产品也同样是商品,为什么竣工决算没出来,也就是产品价格未定的情况下,单凭质量验收合格就交易了呢?这是程序上出了问题,应该明确规定只有在质量验收完成和竣工决算完成,两者缺一不可的情况下,才允许对项目进行验收备案。对必须进行的工程审计的政府项目,可以采用跟踪审计,这样工程项目完成了,相应的审计和决算就可以同步完成了。程序重新设置一下,就可以倒逼施工企业加强项目管理,更重要的是可以堵绝业主故意拖延决算的把戏,把企业从目前验收难、决算难、审计难的困境中解放出来。

(四)关于帮助企业做好资质就位工作的建议

今年元月一日启动的资质就位工作至2016年12月31日全部结束,半年即将过去,在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非企业自身努力而能解决的,需请主管部门协调,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资质就位工作。

一是人员培训工作。建议尽快与省住建厅沟通,明确培训机构和颁证单位资格;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的人员培训取证最好按区县划片进行。

二是资质就位所涉及的建筑工程中级以上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全市持证的极少。建议与省住建厅或人社部门协调,采取相关接近专业参加定点培训,取得资格认可或平转予以解决。

三是技工培训。建议纳入“阳光工程” 、“温暖工程”培训范畴,享受相关培训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

四是加强资质就位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建议主管部门与市建筑业协会聘请专家,组织对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正确理解资质就位工作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资质就位工作技巧。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该市建筑业僧多粥少,供大于求。这是致使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一个基础性原因。近年来,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情况甚多。针对这种现实,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规范市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素质,同时要引导企业进一步知法、用法、守法。协会要为行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广大建筑企业和全行业的努力,希望和相信该市建筑业将在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持续健康发展,为该市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信息来源:安徽城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