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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谈家柱等529位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公示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经审核,谈家柱等3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王倪戬等13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程淑琴等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15年8月3日~8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投诉的,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窗口,邮编:230001。
附件:1.谈家柱等3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王倪戬等13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程淑琴等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