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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推荐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5〕52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单位申报和按要求提供材料,并由申报单位于8月11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
       联系人:孙勇,电话:0551-63538782。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