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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2015年8月8日0时40分,我市经开区众美电器公司一栋两层生活辅助用房发生火灾,致多人伤亡。市安委办要求全市立即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合安办〔2015〕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43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等标准规范。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用房使用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严禁使用被国家淘汰的产品;同时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网上曝光。各燃气企业、燃气管理部门要重点对燃气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及燃气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合安办〔2015〕44号)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