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麻黄草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除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行政审批冻结请示的复函》(2013 )12号)的精神和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消费〔2012〕332号)的要求,我委开展了全省麻黄草收购(经营)许可证申报工作。经审核,以下5户企业符合麻黄草收购(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相关条件,拟换发麻黄草收购(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如对附件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联系电话: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0551-6287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