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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公开征集合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推动合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合肥市建设行业专家库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合建设[2011]15号)相关规定,现就公开征集合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园林、工程管理等九个专业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熟悉并掌握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比较丰富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调研、分析和评价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咨询、评估、审查等相关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资深专家除外);
(六)本人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对专家的管理和培训。
三、专家职责
参与合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咨询;重大科研项目选题审查和课题验收;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技术规定的审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咨询和论证;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审查;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技术论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验收等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个人自荐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合肥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请从http://www.hfjs.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方为有效。递交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二)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收集、汇总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公示后,纳入合肥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库。
五、其它要求
(一)请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到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sjkjc@126.com。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由市城乡建委实行动态管理。原合肥市建设行业专家库建筑节能专家,本次征集不需再进行申报,自动纳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专家库。
联系人:肖方初
电 话:0551-62692775
邮 箱:sjkjc@126.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5楼503室
邮 编:230001
附件1:合肥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申请表.doc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