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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5〕28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中博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主题展
2015年10月10日-13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广州市新港东路1000号)举办省(区、市)展、境外展(含联合主办国展区、国际展区、港澳台展区)。
(二)专业展
2015年10月10日-13日在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节能展。10月15日-11日4日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广州市琶洲大道东8号)分三期举办专业展,其中10月15日-18日举办智能制造与装备展,10月23-26日举办智慧建材与家居展,11月1日-4日举办智造纺织与服装展。
二、组团和组织方式
代表团分为省代表团和各市代表团。
(一)省代表团:由杨振超副省长带队,成员包括方志宏副秘书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新闻办等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市代表团:各市代表团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市经信委组织企业参加。
三、主要活动
(一)组织我省企业参展。
(二)参加10月10日上午举行的中博会开幕式。
(三)各市自行组织开展活动,做好产品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今年的中博会的展会主题为“智能、智慧、智造、节能”,我省将选定30户企业参展。请各市认真组织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行业的智能智慧智造企业参展,每市限报4户(见附件2),我委将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
(二)参展企业必须要有实物展品,参展展品要紧扣展会主题,重点突出技术性和可观性,充分展示我省在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行业优秀成果。经实地考察,保利展馆通道狭小,大型展品很难进入,展品只能通过电梯和楼梯搬运,请各参展企业要充分考虑这方面因素,有针对性的选择展品。
(三)参展企业宣传灯箱由布展公司统一制作,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提供参展企业与展品的文字材料(见附件3),以及5张分辨率在300左右的JPG格式图片材料,于9月17日前上报省经信委。
(四)按照“小集中、大分散”的原则,各市代表团自行确定赴粤时间,准时出席开幕式,自行安排活动。会后,各市分团汇总参会参展情况,并提交总结报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本着精干、高效、节约的原则,省、市代表团严格控制并分别承担各自工作经费。
(六)请省代表团于9月18日前、各市代表团于9月25日前将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反馈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联系人:省经信委 殷志华,电话(传真): 0551-62871016,18955188122。
附件:1. 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2. 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3. 第十二届中博会参展企业及展品简介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