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示范活动的通知

 有关市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6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知识产权运用标杆示范企业遴选条件和要求,在我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名单范围内组织企业申报。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行文将所推荐的标杆企业名单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其电子文档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将综合审查后,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徐晟,电话:0551-62871820,电子邮箱:xusheng@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