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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类)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的通知”(皖经信技改函〔2015〕1145号)通知要求,为做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为省经信委通知中两化融合专项中的1-3项,即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3项,具体申报范围、要求如下:
      1.智能制造项目。
      (1)申报范围:
在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数字矿山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在机械、汽车、航空、船舶、轻工、家用电器及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
  (2)基本要求
  ①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③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④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⑤项目已完工或在2016年6月之前能完工,并有购买有关设备的发票和购买合同。
  (3)申报项目数
  项目申报数为122个,省财政资金项目一律从中评审产生。其中合肥市14个。
  2.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
  (1)申报范围
  实施机器换人工程,支持省内工业企业采用工业机器人进行生产线智能化改造,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质量,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生产事故,在机械、钢铁、石化、建材、冶金、汽车、食品、家电、纺织、电子等10大领域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
  (2)基本要求
  ①应用工业机器人的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②工业企业购买省产工业机器人。应用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8000小时。
  ③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或购买数量在5台套以上,且购买时间为2014年1月1日后。
  ④项目已完工或在2016年6月之前能完工,并有购买机器人的发票和购买合同。
  (3)申报项目数
  机器人应用项目申报数不限,省财政资金项目一律从中评审产生。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1)申报范围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3D打印装备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智能化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基础部件等研制项目。
  (2)基本要求
  ①申请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业。
  ②申请产品为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特征,并为2014年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其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要求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且研制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③申请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④申请单位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产品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⑤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3)申报项目数
  项目申报数为122个,省财政资金项目一律从中评审产生。其中合肥市14个。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我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好中选优的原则对项目组织评审后,上报省经信委。
  2.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报本市经信委初审后再通过网上报送。网报时应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网站(http://www.aheic.gov.cn申报平台链接:http://www.aheic.gov.cn/fd2015/),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的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周民,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074)。
       3. 2016年省级企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将从征集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并细化到省级部门专项资金预算中下达,预算下达项目经核实达到项目开工或建设条件,资金拔付项目承担单位使用,达不到开工或建设条件项目,收回预算调整安排。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韩临曦 电话:0551-63538578
       请各申报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加入qq群:204348584,便于及时沟通。
       此次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上述三类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有关文件请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和下载。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式样见附件1);
       2、项目基本信息表(式样见附件2);
       3、项目申报信息表(式样见附件3);
       4、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及附件(详见附件4); 
       5、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加盖公章)(式样见附件5)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