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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和推广两化深度融合典型经验,引领和提升全市两化深度融合整体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按照我市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总体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凡在合肥注册并纳税,运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销售收入年增长高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
2、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企业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
3、企业具有利用信息技术从事研发、生产、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信息化建设持续投入能力。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
4、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需求,做到已成功应用一项或多项信息技术,实现产品或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或建立企业部分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乃至建成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申报材料
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向所辖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推荐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推荐上报的材料,需纸质材料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2、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于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委信息产业推进处。联系人:孙勇,电话:63538782。
附件: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