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老的内容

老的内容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5年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举办2015年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工科函〔2015〕2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加学习研讨,并将《第四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报名回执》于11月5日前发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赵薇、李明胜,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邮箱:lims0001@163.com。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