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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产能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委、经促(贸)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产能情况调查的通知》(皖经信明电[2016]3号)要求,在我市开展部分行业产能情况调查,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合肥市部分行业产能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一、调查行业
涵盖钢铁、煤炭、水泥、化肥、光伏、平板显示、平板玻璃、家电、白酒、电力等10个行业。
二、调查要求
辖区内所有企业,不分大小均纳入统计,不得少报漏报。填报数据应填俱填,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各单位汇总填写《合肥市部分行业产能情况调查表》,并于2016年1月13日前报送市经信委各业务处室(电子档一并发送),其中钢铁、煤炭、水泥、化肥行业报送至市经信委原材料处(联系人:沈尧,联系电话:63538576;邮箱:463493187@qq.com);光伏、平板显示行业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及软件处(联系人:姜发玉,联系电话:63538780;邮箱:jxwdzxxc@126.com);平板玻璃、家电、白酒行业报送至市经信委消费品处(联系人:江洋,联系电话:63538579;邮箱:6941095@qq.com);电力行业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力处(联系人:许春俊,联系电话:63538802;邮箱:10343469@qq.com)。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8日